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11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7-29
实施时间: 2022-7-29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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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等业务和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05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可转债回售业务的通知》(上证交字〔2005〕11号)和2022年1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证发〔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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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