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28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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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第二类第七项等规定,现将我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印花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按季申报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因经常签订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签订后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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