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四期]-关于执行破产管理人业务的风险提示函
发文文号: 渝会协函[2022]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22
实施时间: 2022-7-22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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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担任破产管理人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企业破产法》不仅赋予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也明确了破产管理人的责任。目前我市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参与执行破产管理人业务。为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意识,防范执业风险,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特别提示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破产管理人业务中关注以下相关风险:


  一、胜任能力的风险
  管理人业务不同于传统鉴证业务,是一项具有司法委托性质的综合性业务。管理人身份由法院指定,管理人需要具备法律、财务、市场、投融资等多领域专业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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