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4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435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4-29
实施时间: 2022-4-29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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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所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监管实践,新增退市类公告格式,相应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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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4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