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整治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函[2022]55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19
实施时间: 2022-7-1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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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持续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督促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及时办理执业证书;持续整治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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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区15户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整治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