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22]61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4
实施时间: 2022-7-1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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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按照《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9号),做好选拔第二期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领军人才培训对象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担任高等级(5A级、4A级、3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特殊情况放宽至A级以上);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10年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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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特殊情况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