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监函[2022]40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7-5
实施时间: 2022-7-5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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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财政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6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2 号)等要求,省财政厅决定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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