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1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24
实施时间: 2022-6-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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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薛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税率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收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股权投资分红收入,另一种是股权投资转让收入。其中对于分红形式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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