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14
实施时间: 2022-7-14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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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结合征管实际,现将我省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不经常书立的应税合同,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纳税人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缴纳的,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纳税人的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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