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7-13
实施时间: 2022-7-1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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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2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现明确我省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照24930元执行,各市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维持2021社会保险年度标准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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