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9
实施时间: 2022-7-9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9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决定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注册会计师所需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