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综[202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7-1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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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转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原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的残保金划转至同级税务部门征收。
  二、职能划转
  各级残联部门要做好征收职能划转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支持配合同级税务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一是做好征管业务和费源信息交接工作,交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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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源信息移交表.png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2年度分月征收情况移交表.png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