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消费发[2022]9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2-7-5
实施时间: 2022-7-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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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
  (一)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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