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我市业务防伪报备系统自10月1日停止运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2]3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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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15年4月1日开展业务防伪报备工作,对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行业监管工作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现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拟于2022年10月1日起停用我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防伪报备系统。《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津注协〔2019〕74号)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管理平台密钥管理办法》(津注协〔2015〕25号)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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