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30
实施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19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提高税(费)款入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22年6月底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
  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主要功能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是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就地入库的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费)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直接使用外地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账户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以及税费缴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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