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工发[2022]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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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藏自治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区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更好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会经费;筹建工会组织单位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工会的次月起,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建会筹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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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docx    
附件2:工会经费(筹备金)退费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