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房[2022]5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22-6-21
实施时间: 2022-6-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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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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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