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人社通[2021]481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2-14
实施时间: 2021-8-26
失效时间: 2026-8-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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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2016年8月26日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原省地税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99号),属于规范性文件,实施期限已经到达最长5年有效期,须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下发执行。现将新修订完善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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