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4]1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12-22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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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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