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发[2022]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11
实施时间: 2022-6-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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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部署,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现就我区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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