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7
实施时间: 2021-7-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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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农产品加工“开具税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简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具发票,有利于减轻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负担。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与湘西自治州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
  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业务主要有两类:一是提供屠宰加工业务;二是购买生猪进行屠宰,并销售猪肉。现行增值税政策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应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一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屠宰加工,仅收取加工费的,只能向委托屠宰方开具发票,不得向猪肉购买方开具发票;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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