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晋人社厅发[2022]4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2-6-10
实施时间: 2022-6-1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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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在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43号)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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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docx    
2、《山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