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45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0
实施时间: 2022-5-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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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我市凭身份证原件开具专家费发票管理规定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税务部门始终致力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优化服务作为发票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及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各项政策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便捷纳税人发票办理,特别是在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方面的具体服务举措,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关于您提出“取消刷身份证原件、携带委托函等要求,改由按专家费签收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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