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具体经办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22]1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13
实施时间: 2022-6-1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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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现就我市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具体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一)5个特困行业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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