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25
实施时间: 2022-5-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14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省本级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