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海关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商务规[202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24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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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的有关规定,为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申请认定,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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