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海关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铁路舱单归并业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海关
发文时间: 2022-5-31
实施时间: 2022-5-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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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积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大连海关进一步支持企业根据需要申请开展铁路舱单归并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物流企业、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或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9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2号令)及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68号公告)等规定,办理有关铁路舱单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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