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2]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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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进行实质性运营,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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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