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30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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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岳阳市教育基金会等52家单位为202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岳阳市教育基金会等52家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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