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22]48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5-30
实施时间: 2022-5-30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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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业务往来,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财务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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