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5-6
实施时间: 2021-5-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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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度-2022年(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阿克苏地区慈善总会
  2.乌鲁木齐慈善总会
  3.新疆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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