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2]2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26
实施时间: 2022-5-2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5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冀战略,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管理能力,能够在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高端会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