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22]3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2-4-7
实施时间: 2022-4-7
失效时间: 2024-5-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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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财政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我们修订了《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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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pdf    
5.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管理办法.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社[2024]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2024-5-21
实施时间: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