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0
实施时间: 2022-5-2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阅读人次: 17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营造东北区域良好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qyj20220520@,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社会征求意见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