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13
实施时间: 2022-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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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11号),从2022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广东省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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