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期发布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2
实施时间: 2022-5-22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9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因本市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延期至5月31日发布。
  二、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补评、复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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