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1
实施时间: 2022-5-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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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配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本市2021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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