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5-20
实施时间: 2022-5-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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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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