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成府发[2021]6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4-30
实施时间: 2021-6-6
失效时间: 2026-6-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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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极核城市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进一步扩大我市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外资利用水平,积极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出本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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