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发[2021]4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16
实施时间: 2021-11-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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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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