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人社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2-4-16
实施时间: 2022-4-16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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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稳工,促进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纾困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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