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22]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22
实施时间: 2022-4-2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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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我省202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一)2022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
  (二)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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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x    
附件2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    
附件3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