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22]1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4-27
实施时间: 2022-4-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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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支撑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一)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科研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统一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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