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规发[2022]3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29
实施时间: 2022-4-29
法规类型: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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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要求,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宁发改经财〔2022〕199号),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现就2022年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房屋(以下简称“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全区范围内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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