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4-28
实施时间: 2022-4-28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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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财会〔2021〕34号),造就一批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要求,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有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发挥其在地区、单位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工作,并由经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标的浙江财经大学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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