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4]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10-19
实施时间: 2004-10-19
法规类型: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80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