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22]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4-24
实施时间: 2022-4-2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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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5号),现就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年度报备
  (一)系统报备
  1.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说明(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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