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公告[2022]166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2-4-29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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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顺畅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完善退市公司管理,落实《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办法》施行前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股票尚未摘牌的公司,交易所退出安排、股票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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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