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4-18
实施时间: 2022-5-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4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  实有效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提升出口退(免) 税管理水平,国家  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决定,对出口货物退(免) 税按规定备案  的有关单证(备案单证指按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由  出口企业留存备查的相关单证,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备案单证”) 推行电子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起,除出口退(免) 税企业分类管理类 别为四类以外的出口企业,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 物备案单证电子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备案表.doc    
2.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