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税发[20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25
实施时间: 2021-1-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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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鄂财税发〔2018〕21号)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认定年度起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湖北省2020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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